越南的知识产权执法

保护您公司的品牌、声誉,以及最重要的市场份额,需要大力执行您的商标。无论意图如何,第三方都可能寻求注册或使用类似的商标,这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淡化您的品牌并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根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对侵权人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措施。 KENFOX 知识产权律师随时为您服务,首先发送停止函,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该商标。如果侵权行为继续存在,则可能需要采取执法行动。

KENFOX 与客户密切合作,制定执法策略,以发现并阻止第三方使用或注册侵权商标。我们还代表客户进行商标检索和监控注册活动,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如果需要采取额外措施,我们的律师可以出具有效的停止函,并向越南越南执法机构提起必要的诉讼。

1. 概述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199条,根据知识产权侵权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当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诉诸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或边境管制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2. 行政诉讼

越南执法机关有责任根据行政诉讼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地区和省级人民委员会;

- 科学技术监察局(受科学技术部监督);

- 文化和信息监察局(受文化和信息部监督);

- 市场管制力量(在贸易部的监督下);

- 经济政策(受警察部监督)。

对侵权人的行政救济:

- 警告令;或者

- 罚款。

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知识产权侵权人可能会受到以下额外制裁:

- 没收假冒知识产权商品、主要用于生产或交易此类假冒知识产权商品的工具和材料;

- 限期撤销相关业务活动;

- 强制销毁、分发或出于非商业目的使用主要用于生产或交易此类假冒商品的知识产权假冒商品、材料和工具;

- 在消除侵权成分后,强制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假冒商品再出口的过境货物运出越南领土。

行政预防措施

侵权行为存在给消费者或者社会公众造成严重损害的风险;或存在侵权物品被侵权人驱散、销毁的风险;或者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实施,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以外的国家主管执法机关采取行政预防措施。这些行政预防措施与法院适用的禁令/临时措施非常相似。

3. 民事诉讼

根据 2015 年越南民事诉讼法,以下法院有权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一审法院:

- 区级人民法院(包括民事法院);

- 省级人民法院(包括民事法院和经济法院)。

上诉法院:

- 省级人民法院(包括民事法院和经济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包括民事法院和经济法院)。

- 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如下:

- 强制终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 强制公开整改和道歉;

- 强制履行民事义务;

- 令人信服的损害赔偿;

- 强制销毁或分发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主要用于生产和贸易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材料和工具,前提是这种分发和使用不影响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权利。

原告可以请求法院采取以下禁令/临时措施:

- 扣押;

- 枚举;

- 密封;禁止改变现有状况;禁止移动;

- 禁止转让权利所有权。

必要时,法院还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禁令措施,以避免被告/侵权人散布侵权产品。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禁令措施:

- 封锁账户或资产;

- 禁止被告/侵权人进行某种行为或强迫被告/侵权人进行某种行为。

- 请求采取临时措施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

赔偿

原告可以请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按照侵权人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计算。

4. 刑事诉讼程序

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管法院等主管刑事案件的主管机关。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的。

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 警告令,或;

- 罚款;

- 最长 3 年的非拘留再教育,或;

- 6个月至20年监禁或无期徒刑或死刑;

- 此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要求对侵权人进行以下额外制裁:

- 没收部分或全部资产;

- 禁止在 1 至 3 年内担任公职或从事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