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与许多其他国家一样,专利注册程序可能涉及多个审查阶段。在整个过程中,为了澄清、完善或缩小保护范围,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可能是必要的。
KENFOX IP & Law Office 对越南法律下专利申请修改的权利与限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通过对印度一宗具有代表性的判例进行比较,协助越南的专利申请人理解在该问题上的不同法律适用。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和第 23/2023/TT-BKHCN 号通告的规定,该通告详细说明了《知识产权法》的若干条款,越南的专利申请人有权在以下阶段修改其专利申请:
尽管申请人有多次机会修改其专利申请,但这一权利并非无限。越南法律设定了若干重要限制,以确保专利保护体系的透明性与公平性。
Cellectis诉印度专利与外观设计局副局长一案凸显了在法院上诉阶段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的一个关键法律问题。
案件背景:Cellectis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在印度提交了专利申请。该申请随后被专利与外观设计局副局长以未符合《印度专利法》若干条款规定的可专利性要求为由予以驳回。Cellectis遂向德里高等法院(一审级别更高的司法机关)提起上诉。在上诉程序中,Cellectis请求对其专利申请进行修改。
法院判决:德里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允许Cellectis在上诉阶段修改其专利申请。法院依据的是《1970年印度专利法》第59条,该条款规定了专利申请修改的法律依据。法院指出,根据第59条,允许修改的三个关键条件如下:
(i) 修改应采取“声明放弃”、“纠正”或“解释”的形式; (ii) 不得引入在原始说明书中未曾披露的新内容;以及 (iii)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必须在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法院认为,Cellectis所提出的修改——即删除与癌症治疗相关的表述,并增加“来源于健康供体”的描述——符合上述条件。
该印度案例凸显了与越南关于专利申请修改规定之间的一个显著差异,尤其是在主管机关作出行政拒绝决定后的阶段。
专利申请的修改是注册程序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使申请人能够确保其所寻求的保护范围适当且符合法律要求。在越南,申请人有权在多个阶段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然而,该权利受到若干限制,最重要的限制是不得改变原始披露的发明实质内容这一基本原则。
与印度案例的比较显示,在司法上诉阶段对于被驳回申请的修改,印度采取了相对更为灵活的做法。对于在越南的专利申请人而言,深入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过程中策略性地利用可用的修改机会,是确保其发明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关键。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NGA, Dao Thi Thuy | Senior Patent Attorney
KIM ANH, Nguyen | Associate